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為強化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鼓勵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透過導入雲端服務、數位工具及優化顧客消費體驗,鼓勵商圈店家共同數位行銷,強化數位應用拓展通路,形塑商圈特色穩固永續經營基礎。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 申請條件:
♦ 由商圈組織代表提出申請,申請之商圈組織應符合以下條件:
• 依人民團體法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
• 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並於113年3月底前函送至本署備查。
• 商圈組織於112年1月1日至113年3月底前已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會議紀錄須經主管機關備查。
• 申請之商圈組織及受輔導店家不得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輔導或補助計畫。
► 申請方式:採線上收件,提案系統網址請按此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4月15日(一) 15:00止
【聯絡資訊】
申請須知公告,請見 ⇒ 官網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執行單位:(02)2553-3988 轉分機 328 383, 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