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頒發本部113年創業歷史悠久廠商感謝狀,依據「經濟部頒發創業四十年以上歷史悠久廠商感謝狀作業要點」辦理。
【廠商獲頒條件簡述如下】
♦ 獲頒條件:創業達40年以上未滿50年(或50年以上),目前正常營運且近二年無重大工安衛、環保及其他違法事件之製造業廠商。
♦ 年資計算:自廠商取得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起,至113年12月31日。
♦ 同家廠商獲頒40年以上未滿50年或50年以上感謝狀,皆以1次為限。
♦ 期限:至8/23(五)下午5:00截止
作業要點請至以下網址下載: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436
►如需諮詢請逕洽:(089)321180 分機309、310
臺東縣政府財經處產發科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