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源分享】115年度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至 114年9月30日截止

來源: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為鼓勵關心農村發展的青年導入創意構想解決農村相關議題,由青年個人提出行動計畫發揮社會影響力,並尋求可行且具在地適切性的永續經營模式,創造農村三生新價值,以達青年返回農村並留下來服務農村之目標,特訂定本獎勵計畫。

(一) 於計畫執行起始日(115 年 1 月 1 日)起,申請人須年滿 18 至 45 歲(民國 69 年至 96 年間出生)之個人,提案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申請人須至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村人才培育整合平台」之主題課程>青年參與農村>洄游者講堂,完成註冊觀看至少 5 小時課程,匯出「個人學習歷程」作為之佐證資料。

※為鼓勵曾參與過高中職生及大專生農 stay 體驗活動、大專生洄游農村競賽或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等三項活動之青年學子繼續進入農村,得檢附該等參加證明列為參選佐證文件。

※上述人員倘為外籍人士,須在計畫執行期間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申請時間 : 自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30 日(二)中午 12 時截止收件。

申請方式

1. 申請者應於前款規定期限內至報名網址填寫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檔,始完成申請作業。

2. 官方網站暨報名網址: https://ruralup.ardswc.gov.tw/

相關費用

獎勵原則及執行期程:

經評審通過獎勵者,每年得核給最高獎勵額度為 80 萬元(依實際評審結果區分為 2 類型獎項核給額度及執行期程)。

(一) 行動實踐獎:

  依計畫需求自核定日起為期 1 年至 3 年。

(二) 培育紮根獎:

  經實際評審結果核給獎勵額度 20 萬元,執行期程將縮短自核定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結案,須完成主辦單位規劃安排之基礎主題培訓課程,並可視計畫是否延續再申請報名下一年度計畫之徵選。

二、聯絡窗口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049-2394300 #7348 周先生、#7324 劉小姐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公告頁面為準❈

Our Partners我們的夥伴